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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试验及容量试验

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试验及容量试验

由2V电池组成的蓄电池组,每年应以实际负荷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,放出额定容量的30%~40%。在放电过程中应关注是否存在落后电池,发现落后电池及时处理。

所谓落后电池,就是蓄电池组放电时,单体端电压偏低的电池。处理落后电池的方法,一是全组电池均充,均充时间设定在10小时以上,落后严重时要进行三次充放电循环;二是单体在线修复:将活化仪或充电机按正对正负对负接入在线落后电池两端,对单体电池进行充电。落后电池如不能修复,应对其进行更换。

UPS使用的6V、12V蓄电池,宜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蓄电池组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。

由2V电池组成的蓄电池组,每三年应做一次容量试验,放出额定容量的60%~80%;使用六年后应每年一次。特别重要的直流供电系统宜每二年对蓄电池组做一次容量试验,使用四年后每年一次。UPS使用的6V、12V蓄电池,应每年对蓄电池组做一次容量试验。

蓄电池放电期间,应使用在线测试装置适时记录测试数据,或每小时测量并记录一次蓄电池的端电压、单组放电电流。在容量试验的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,以免蓄电池过放电。当蓄电池组中有单体电池达到放电终止电压时,应立即停止放电。核对性放电试验或容量试验结束后,应及时充电,使蓄电池恢复其容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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